現將近期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永泉醬菜加工廠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醬腌菜;生產日期:2025-04-24;抽樣基數9罐;檢驗不合格項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檢驗機構: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永泉醬菜加工廠經營的醬腌菜經抽樣檢驗,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反了《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決定對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醬腌菜的違法行為給予以下處罰:一、沒收違法所得360元;二、罰款5000元;罰沒款共計5360元,上繳國庫。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永泉醬菜加工廠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巴彥淖爾臨河區喬家食品廠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農村粉條;生產日期:2025-07-10;抽樣基數1.77kg;檢驗不合格項目: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 Al 計); 檢驗機構:青島中一監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巴彥淖爾臨河區喬家食品廠經營的農村粉條經抽樣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 Al 計)項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反了《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決定對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農村粉條的違法行為給予以下處罰:一、沒收違法所得136元;二、罰款5000元;罰沒款共計5136元,上繳國庫。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巴彥淖爾臨河區喬家食品廠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臨河區蘇鐵梅蔬菜經銷部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馬鈴薯;生產日期:2025-07-18;抽樣基數1.35k;檢驗不合格項目:毒死蜱; 檢驗機構:青島中一監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蘇鐵梅蔬菜經銷部經營的馬鈴薯經抽樣檢驗,毒死蜱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決定對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馬鈴薯的違法行為給予以下處罰:一、沒收違法所得459元;二、罰款5000元;罰沒款共計5459元,上繳國庫。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蘇鐵梅蔬菜經銷部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內蒙古天賦河套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牛乳美美茶(固體飲料);生產日期:2025-03-14;抽樣基數8 盒;檢驗不合格項目:霉菌 ; 檢驗機構:天津市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內蒙古天賦河套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生產的牛乳美美茶(固體飲料)經抽樣檢驗,霉菌項目不符合GB 7101-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飲料》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產品的檢驗報告,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內蒙古天賦河套農牧業開發有限公司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特此通告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初審:董楊 復審:楊敏 終審:張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