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臨哈鐵路LEKNSG-1標項目經理部1號拌和站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2月5日開始(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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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巴彥淖爾市生態環境局臨河區分局 605室
一、擬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內容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評機構 | 項目基本情況及總體意見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
1 | 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臨哈鐵路LEKNSG-1標項目經理部1號拌和站 | 臨河區城關鎮G110國道與新華西街交匯處路南 | 中鐵三局集團有限公司 | 內蒙古凈界環務環境保護檢測有限公司 | 項目位于臨河區城關鎮G110國道與新華西街交匯處路南,中心坐標為東經107°18′6.87172″,北緯40°42′38.47573″。本項目占地面積37262.51m2。本項目擬建設規模為年產混凝土7萬m3。主要建設內容:新建2座占地面積均為3750m2的全封閉攪拌樓,每座攪拌樓內設1臺設計生產能力50m3/h的攪拌機。新建1座占地面積8170m2的全封閉料倉,內設占地面積20m2的危廢暫存間。新建8座容積均為150t的粉罐;新建8座容積均為200t的粉罐。新建1座容積288m3的蓄水池。新建1座總容積120m3的三級沉淀池。新建2座總容積10m3的密閉外加劑罐。配套建設其他公輔工程及環保工程。本項目冬季停產,無需供熱。項目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2.5萬元,占工程總投資的8.5%。 根據《報告表》結論,本項目在全面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一定的緩減和控制。我局原則同意本項目按照《報告表》所列的建設項目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進行建設。 | 二、項目在生產運營中,重點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嚴格按照《報告表》要求,落實好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無組織廢氣及處理措施:裝卸、上料環節位于全封閉料倉內,料倉內設1套噴淋系統噴淋降塵。水泥筒倉呼吸廢氣、粉煤灰筒倉呼吸廢氣、攪拌機廢氣經自帶除塵器處理后排放。顆粒物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 2、嚴格按照《報告表》要求,落實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攪拌機清洗廢水和混凝土運輸車清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壓濾后回用于攪拌機和混凝土運輸車清洗,不外排。洗石機廢水在自帶水槽內沉淀后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網。生活污水排放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 3、嚴格按照《報告表》要求,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選購低噪聲設備,安裝在廠房內,并采取減震隔音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嚴格按照《報告表》要求,落實固廢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廢及處理措施:料倉沉降粉塵、沉淀池污泥、洗石機污泥清理收集后,統一暫存于固廢暫存間,用于修繕攪拌站及臨哈鐵路周邊便道。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三、落實并優化《報告表》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 加強應急預案演練,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環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項環保設施運行臺賬,加強對各項環保設施日常運行維護及管理工作,杜絕污染事故,確保環境安全。并按照《報告表》提出的環境監測計劃,加強對環境各要素的跟蹤監測,防止發生污染事故。 項目建成后,按照國家排污許可有關規定,辦理排污許可相關手續。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
初審:張抒帆 復審:翟羽佳 終審:徐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