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152801011749789X/2022-0002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臨河區人民政府 | 文 號 | 臨政發〔2022〕12號 |
| 成文日期 | 2022-11-04 | 公文時效 | 有效 |
各鄉鎮人民政府、農場、辦事處,區直各單位,各企事業單位,駐區各單位:
《臨河區人民政府民生實事建議項目征集暫行辦法》已經臨河區人民政府2022年第1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臨河區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臨河區人民政府民生實事建議項目
征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廣泛傾聽和征集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提高政府民生實事決策的民主化、規范化和科學化,加大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確保政府民生實事成為解決廣大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問題的“民心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以及《臨河區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推行區鄉兩級人大代表民生實事項目票決制(會商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臨黨辦發〔2022〕2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政府民生實事建議項目征集由區政府民生實事票決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三條 政府民生實事建議項目的征集內容、范圍。
政府民生實事工程是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切實保障公民基本權利,提高生活水平,重點關心弱勢群體,采取的一系列積極政策舉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一)就業培訓。通過開展富有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的就業引導培訓,加強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提升各類群體的職業技能和適應職業變化能力,盡快實現就業再就業。
(二)教育事業。推進教育兩項改革試點,推動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教學資源均衡分布,繼續改善辦學條件,保障校舍安全,升級教學設備,促進職業教育發展。
(三)衛生醫療。增強醫療的有效供給,加強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加快醫務工作者在職人員培訓,提高基層醫生的業務能力,改革完善服務方式,提升醫療水平。
(四)社會保障。增加財政投入,逐步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擴大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面,提升城鄉居民的醫療和養老保障水平。
(五)環境整治。加強對大氣、水等城鄉環境的整治,加強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加快農村河道環境整治,改善自然環境和生活環境。
(六)住房保障。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發展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等公共性保障住房,改善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住房條件。
(七)交通出行。加快城鄉交通設施建設,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事業,保障公共交通先行,確保偏遠鄉村享受公共交通服務,方便群眾出行。
(八)文化建設。大力組織開展各類文化體育活動,拓展農村文化傳播渠道,搭建社區文化交流平臺,豐富群眾文化體育生活。
(九)養老服務。加快鄉鎮養老院建設,提升基層養老水平,增加養老床位、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改善老年人的養老條件。
(十)安全保障。完善食品生產安全監管網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加快健全城市安全監管網,建設“平安臨河”,保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安全。
(十一)城市管理。提升市容市貌,改善人居環境,提高公共綠化率及垃圾收集處理水平,加強老舊小區改造和斷頭路打通。
(十二)幫扶救助。加大財政投入,幫助改善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扶持低收入地區發展生產,提高生活水平。
(十三)鄉村建設。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村莊環境和居民生產生活條件,不斷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
第四條 政府民生實事建議項目的征集原則: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先急后緩;可評可檢、注重績效等五條原則。
第五條 政府民生實事建議項目的征集要求:
(一)政府民生實事建議項目的實施條件應該比較成熟,具有可操作性,一般要明確項目名稱、項目背景、項目內容、實施主體、資金安排,并且出具項目可行性分析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內容,特殊情況也可簡化處理。
(二)在項目布局上,應具有代表性、全局性,以及惠及面廣,受益面大,社會效益顯著等特點。
(三)在資金安排上,應具有可行性,要充分考慮我區實際,量力而行,盡可能把有限的財力和資源優先支持發展民生經濟。
(四)在建設周期上,應具有可控性,一般能夠在當年度完成或形象進度有明顯變化。
(五)在投資規模上,應具有規范性,政府民生實事建議項目應根據財政預算安排,嚴格按照每年度政府民生實事建議項目通告中投資規模要求進行征集。
第六條 政府民生實事建議項目的主要征集方式:
(一)社會征集: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客戶端等渠道,向社會公布相關要求、地址、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書面征集。
(二)座談征集:通過分類分片召開以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為主參加的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進行征集。
(三)調研征集:通過調研、走訪等形式征求意見。
第七條 政府民生實事建議項目的征集程序:
(一)發布通告:通過社會征集等方式向社會發布下一年度政府民生實事的征集通告。
(二)收集整理:在征集階段結束后20日內,區政府民生實事票決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區有關部門,按照實事工程征集原則和要求,對征集的項目進行分類、篩選和整合,并由相關單位進行完善論證后擬定初選建議項目。
(三)討論初選:區政府民生實事票決制工作領導小組對提交的項目可行性進行研究核實,確定初選項目。
(四)征求意見:區政府民生實事票決制工作領導小組就初選項目通過召開區人大代表中心組、小組負責人會議等形式征求意見,形成政府民生實事候選建議項目。
(五)集中決策:政府民生實事候選建議項目通過區政府常務會議等相關程序討論研究,并提請區人大常委會初審,在初審通過后,提交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進行票決。
(六)項目公告:經票決確定的區政府民生實事項目在相關媒體上公告,讓群眾知情,受群眾監督。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具體由區政府民生實事票決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